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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工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实施意见
    2020-04-24 15:1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促进我校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做好学校与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接,在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深化改革,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发展的决策中心进一步下移,推动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自我发展。

    ()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的职责和协调机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转诊等工作。各学院负责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建设标准与目标

    ()组织管理

    1、各学院应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各学院党政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分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心理委员、党团支部、心理志愿者等学生组织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学生骨干、寝室长等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有明确的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队伍建设

    1、各学院要逐步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备1名辅导员(二级辅导站站长)专门负责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创造条件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化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3、要高度重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有较为明确的培训计划,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专业培训交流活动。

    ()保障条件

    1、学院应建设满足个体谈心谈话室和团体心理辅导需要的专门工作场所。

    2、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需的资料、设备与器材。

    ()教育活动

    1、运用各种资源结合学院情况开展独具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到“一站一品牌”。

    2、每学期开展满足大学生成长需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做的“一学一讲座”。

    3、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每月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活动,做到“一月一主题”,鼓励有条件的学院指导成立心理类学生社团。

    4、鼓励各学院主页开辟心理健康教育栏目,及时维护和更新。

    ()服务与危机干预

    1、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等宣传、教育活动。

    2、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学规范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3、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严格执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做好危机学生月报工作,各学院要有切实可行的应对预案,有效防止心理危机与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为确保各学院工作落到实处,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从加强领导、工作机制、工作场地、队伍建设、教育活动、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及工作实效等方面,对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与考核,共同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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