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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理委员工作指南
    2020-04-24 15:4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院特设立了心理委员。心理委员主要是做好学生、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之间的联络工作,通过及时发现、反馈学生的心理动态和思想状况,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通过各种形式将中心的各种工作落实到学生身上,从而更好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观察了解自己所在学院、班级学生的日常心理健康状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与学生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和引导,但不进行心理咨询。

    2、组织学生通过讨论会、情景表演、知识竞答、心理游戏等形式,就大学生常见的一些心理困惑和适应问题主动寻找解决办法,鼓励学生学会解决自己心理上的不适,学会心理自助。

    3、协助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月(周)以及其他各种特色活动,承担、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任务,并积极自主开展各种特色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4、协助开展各种普查和调研工作,做好每年入校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统计、筛选、干预和反馈工作。

    5、在突发危机事件中,协助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和跟踪报务,认真贯彻中心的危机干预体系。

    6、负责《心海导航》报的分发、采稿以及读者意见的反馈等,通过宣传栏、展板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7、做好学生和中心之间的联络员,协助中心做好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状况评估和咨询干预工作,认真贯彻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原则

    1、主动性原则。心理委员要依据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结合自己学院、年级学生的心理状况和特点,更新理念,拓展视野,积极创造,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辅助性原则。心理委员主要是协助中心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他们不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

    3、自觉性原则。心理委员要充分发挥自己与广大学生联系密切的特点,努力调动起学生进行自我心理健康教育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心理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

    4、发展性原则。心理委员要紧密跟随学生的心理动态,针对学生在不同时段、不同年级和不同环境下产生的各种心理困惑开展工作。

    5、保密性原则。心理委员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种资料要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保密原则。

    四、管理办法

    1、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一名,隶属班委,属于学生干部。

    2、培训。每学期,中心要根据各个时段学生关注的心理问题的不同视角,对心理委员进行专门培训,让心理委员了解学生在此时段易出现的心理困惑,并与同学们一起积极解决和预防。如大一学生的生活适应问题、大四学生的就业心理准备问题。

    3、例会。中心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心理委员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各种困惑、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同学们解决各种实际心理问题。

    五、总结考核

    1、心理委员属于班委、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学生干部评比表彰活动。

    2、心理委员在每学年应向中心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中心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3、对于工作业绩极其卓著的心理委员、班级和学院,由河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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